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李嘉、石盈盈,通讯员董丽芳、李野)年仅2岁的婴儿,因患先天性心脏病到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11.5万余元。出院结算后,由于孩子2015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保基本基金为其报销5.25万元,大病保险又为其报销了1.78万元。当拿到报销的钱款,孩子的父亲感慨,“对于城镇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家庭来说,最承受不起的就是患大病,孩子昂贵的医疗费用让家里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及心理负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真正起到了保障作用。”
7月28日,记者从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心获悉,2015年,市居民医保中心将大病保险纳入了医院结算系统,与基本医保基金一起结算,减少了居民往返医院及经办机构的程序和等待报销的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居民。
承德市2014年1月1日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使广大参保居民看到了希望,减轻了负担,增强了抵抗病魔的信心,也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以上述患先心病的婴儿为例,基本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45.5%,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28.3%,扣除个人自费部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达到60.9%。
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参保居民,个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的待遇;参保居民在享受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再次报销,年度最高可支付2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可支付40万元。
2014年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发挥基础性保障作用。全年全市大病保险为810人次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925万元,人均减负11419.7 元。2015年,市居民医保中心将大病保险纳入了医院结算系统,与基本医保基金一起结算。截至6月30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为市区347人次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159万元,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受益的人群将不断扩大,保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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