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晚报讯(记者袁雪梅,通讯员柳聪丽) 9 月5 日,记者从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获悉,承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 年度学生参保正式开始缴费了,每人每年180 元,其余部分由给予补助,贫困家庭学生参保资助。
据了解,参保缴费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籍为准,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学生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如选择在家庭与家庭办理参保缴费将不能享受学生医保待遇;幼儿园毕业上学前班的,应将孩子参保信息变更为居民,享受普通居民的医保待遇。此外,学生没有社保卡的,由学校统一采集信息、办理发放社保卡。
近几年,承德市对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稳步提高。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 元,第一年报销比例为75%,第二年报销比例为80%,三年以销比例为85%,最高支付限额第一年为8 万元,第二年为12 万元,三年以上为15 万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 元,第一年报销比例为60%,第二年报销比例为65%,三年以销比例为75%,最高支付限额与一级医院相同。医院起付标准为400 元,第一年报销比例为50%,第二年报销比例为55%,三年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与一级医院、二级医院相同。
此外,学生意外门诊起付标准为50 元,报销比例为90%,一个年度累计最高支付6000 元;学生意外住院起付标准为400 元,报销比例为60%,第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 元,第二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 元,三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 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2 万元降到1.5 万元,报销比例按50%——90%分段报销,第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 万元,第二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 万元,三年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30 万元。
据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校学生医疗补助为对患病或发生意外学生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支付,不设起付线%,每学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5 万元,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个人自负;对身残、身故的学生最高补助3 万元。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门诊统筹标准由大中专院校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制定本学校的学生门诊统筹制度,解决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的门诊等相关医疗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