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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承德围场一中教师招聘2人公告3

※发布时间:2016-6-24 22:56: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经确定的拟录取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进行,按有关交纳体检费。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进行政审考察(包括审档、政审和资格复查等)。

  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取消录用资格的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对所选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根据选聘人员专业及现实表现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在试用期满一年后方可在县内流动,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性。

  六、其它事项

  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其它未尽事宜或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原标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开选聘围场一中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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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场一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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