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4日通过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直接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围场镇迎宾行政服务中心213室)
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公开选聘围场一中教师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国外研究生学历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面试通知单发放: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3月10日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领取(围场镇迎宾行政服务中心213室)。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4.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8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异地专业考试机构购买面试题本,异地选调面试考官,并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四)资格复查及确定拟录取人选
1.对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经资格复查合格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学历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③实际工作经历较。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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