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的现状,决定选择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充实到我县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两年择业期内(2015年和2016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滦县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见习活动。每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2016年我县教育系统见习活动为11个月,起止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月发给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的生活标准为每月1650元,按下列标准分担: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负担基本生活补助的20%,其余80%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滦县教育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每人可以申报两个岗位。报名时提交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报名表》。
如果报名人数不大于岗位设置数,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录用;如果报名人数大于岗位设置数,则根据学校岗位实际、本人志愿进行调剂安置到相应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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