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天津1月8日电(孙海龙)开发商没有取得相应证件就违规出售房屋,致使消费者落入消费陷阱。在消协过问下,问题得到解决。
消费者康大爷在上看到一则房屋出售广告,决定在省承德郊区购买一套房屋作为避暑度假用。去年6月间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交纳了10000元定金,并约定了7月底前签合同,8月底交房入住。一直到11月20日,开发商才让康大爷去验房,但是并没有提供《房屋准许交付使用证》和《商品房质量书》等相关必要文件。此后康大爷到当地房管局咨询,才得知购买的房屋并没有允许售卖,康大爷与开发商设在天津滨海新区的塘沽项目部讨要说法,但是都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无奈之下,来到消协投诉,希望能够拿回定金。
接到投诉后,滨海新区塘沽消协人员与塘沽项目部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认为开发商有违约行为,而且签订《内部认购协议》的时候并没有相关部门的《预售房许可证》等批准文书,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希望能为消费者解决问题,退回定金。经过与塘沽项目部的反复协调,负责人同意为消费者退回定金10000元,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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