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安居梦,暖百姓心,解决群众安居问题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一直是双滦区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
这次,小编了解到,参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中,既有城镇低收入家庭,也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这回保障性住房圆了许多人的“新房梦”!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双滦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7元),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3117.6元(1926元/月)以下;
(4)申请家庭的资产状况:一是家庭金融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总值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即72242.5元;二是家庭如拥有机动车辆,车辆原值不超过5万元。
(3)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1年)的家庭;
(4)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7元以下(2016年度双滦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97元);
(5)申请家庭的资产状况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家庭金融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总值,不超过双滦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72242.5元);二是家庭如拥有机动车辆,则车辆原值不超过5万元;
(6)申请人及家庭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申请家庭)可委托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其他(公租房申请家庭)申请人员须本人到单位所在社区或就近社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以向区住建局申请,经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组织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进行复审后,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材料组织齐全,报双滦区民政局进行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认定,同时到双滦区住建局核查申请家庭房产情况;
(三)区民政局对申报家庭的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核实情况于10日以内文字形式反馈至相关街道(乡、镇);
(五)街道(乡、镇)对符合租赁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后无的家庭,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摇号选房。取得租住资格的家庭到所在街道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住房保障家庭办理保障性住房入住手续时,需缴纳一年租金、租赁金等费用,租住保障性住房期间,产生的取暖费、电视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住户承担;
(七)保障房分配期间,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区督考办、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单位,对各街道(乡、镇)的分配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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