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分类信息> 文章内容

承德: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

※发布时间:2017/11/26 15:57: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新闻网承德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宝云)12月12日,记者从承德市住建局了解到,自今年12月16日起,将对承德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

  据承德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12月16日起,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服务进行二手房房屋交易的,交易结算必须实施监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结算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结算资金。

  交易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交易资金也在监管范围内,不接受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需共同签署《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不纳管声明》。房屋交易双方接受资金监管的,要一并签订《承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和《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

  房屋交易双方和监管银行签订《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后,将约定的交易资金转管账户。登记办理完成后,根据约定买方领取权属证书,监管银行凭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二手房登记完成证明》向卖方直接划转交易资金。

  相关人员表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在受理房屋转移登记和他项权登记申请时,对未提供《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到账通知书》或《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不纳管声明》的将不予受理。

  今年以来,省“铁腕”去产能,培育新动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上半年全省经济同比增长6.6%,累计增速连续5个季度保持在6.5%以上。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