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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数字报

※发布时间:2019/3/29 2:59: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梦到钱包丢了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 奎)3月25日,承德市发布2019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公告,自25日起至5月31日,承德全市为封山防火期。在此期间,进入林区旅游、踏青等。

  在森林草原封山防火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野炊、生火烘烤食物,燃放烟花爆竹、孔、爆破作业,其他野外用火行为。违反上述的,依据相关法律从重处罚。

  森林草原防火实行行政负责制,各级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县(市、区)要在进入森林草原区口、通道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封山防火区。在封山防火区内违规用火的,无论损失大小,凡人员一律,员一律处以经济重罚或依法行政。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瞭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知情不报或迟报者,要追究责任。当地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立即按报告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对不及时、行动迟缓,组织扑救不力,造成较大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当地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