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莉)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省省法院部署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力推进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工作,承德中院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传达,深入部署动员。召开会议,明晰此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全体执行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化对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认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机构。该院细化了方案,成立党组副、副院长王淮志任组长,党组、执行局局长李亚平任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活动的开展,下设督导组、综合处、宣传组、后勤组、信息组,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三是深研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执行及时发现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具体案件的可行对策,积极探索并落实有效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依法执行、高效执行、和谐执行,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扩大声势,搞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向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加深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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