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借款情况概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授权孙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 山水 编号:临 2017--056海山水天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与期限: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计算:合同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611%(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且在本合同签订日使用的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动6%)。《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的计、结息周期为: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借款的:借款人于约定的到期日一次还本情况: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派德高”)与公司股东吴太交等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2.43%股份。深圳派德高对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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