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 我市目前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在认真落实好《
在市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兴隆县、 滦平县、丰宁县、承德县、平泉县范围内,能够提供本市一年 (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对于引进人才和驻承单位、来承投资创业的外地户籍人员等,经其服务所在地县区认定后,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好《承德市人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有关,暂停办理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各县、区要加大对商品房价格的管控力度,引导开发企业定价,对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实行指导,对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自取得之曰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撤销程序,不得以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方式进行商品房转让。住建部门要切实强化交易资金管理,2017年度内市县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部实行监管。
各县、区要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参加本市范围内土地招拍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住建、国土、市场监管、、物价、、人行和银监等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联动监管,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要深入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恶意炒作、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搭售,以及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顿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打击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市场预期,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管理房产类公证业务,防止为违法销售行为进行公证。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予以公开。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 移交等部门依法处理。
各县、区要继续落实好房地产交易信息曰报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研判,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提前预警。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切实做好市场舆情监测, 正确解读政策,严厉打击以各种形式制造、虚假信息消费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类新闻、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 稳定市场预期。
各县、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控房价、 防泡沫、防风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市将对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实施问责。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5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方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4月11日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范围内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而5月14日文件限购再次升级:在市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兴隆县、 滦平县、丰宁县、承德县、平泉县范围内,非本市户籍想买房,还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能买一套住房。
而且,如果你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了两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明的非本市户籍,暂停售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二年后方可转让。这也与近日省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不谋而合!
比如说,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行动、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和引导、明确地方主体责任!这些信号都明确透露出:在承德,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炒房套:炒房客在漳州市区扫掉接近500套小两居,几乎扫掉了当地房产交易市场三分之一存量,这也让市场一下子陷入了“房荒”。
承德的限购政策升级后:了什么样的人可以在承德购房,可以买几套。炒房团就算有大笔资金,在限购政策下,也不可能轻易吃下整个流通盘。
炒房套:联合中介机构后,通过、论坛、号等途径,为“厦漳同城化”、学区房、江景房等概念造势,成为漳州房价疯涨的催化剂。
承德限购升级后:将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恶意炒作、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搭售,以及违反明码标价制度、不按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类新闻、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稳定市场预期!想为哄抬房价造势?想都别想了!
房价为什么会涨上来?爆料姐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是市场关系决定的,供小于求是涨价,供大于求则会下降。在,承德再三升级的限购政策,严厉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等政策、不断要求规范市场的之下;在承德下达了“军令状”,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将问责的情况下;在承德一次次稳定承德房产市场的信号下;房价到底会不会降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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