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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15 18:31: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教基〔2019〕16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对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成立2019年承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部门的注册依据。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根据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申请,依据各县(市、区)中考报名人数、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教职工数量、普通教室数量等实际情况,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市教育局对各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申请进行了审核,确定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招生21300人(含筹建中的民办滦平中学招生计划1100人),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请严格执行。

  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6月28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

  依据省文件,给予各高中学校5%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于2019年7月2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高新区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侧重所在县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双滦实验高中面向全市招体育艺术生300人,面向双滦区以外的县区招收文化生155人、鹰城一中面向营子区以外的县区招收文化生120人,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60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中面向所在县招生比例为60%。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2019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执行。

  2019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蒙中)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6月1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2019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7月2日9:30至7月5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批: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卉原中学(民办)、承实高中(民办)、滦平中学(正在筹建的民办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纳入本批次录取);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一旦被录取,再到市外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主要依据是:(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七个科目的成绩(满分650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子女,均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最高一种,照顾分数不累加)。

  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8日—20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含自主招生),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蒙中和其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360分(含自主招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将《告知书》于6月5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签字后,于6月15日前到各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存档,以待备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于2019年8月2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

  一是建立严格的招生工作制度。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和招生结果等公开的招生制度,纳入校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畅通举报和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监督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查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群众利益。市教育局将派出督察组深入县(市、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进行督查,对没有建立公开制度,没有尽到宣传和告知义务的县(市、区)教育体局、学校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县(市、区)要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县(市、区)和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梦见亲人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