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争议的衡水第一中学在2017年招生季赴外地招生过程中遇阻,省教育局公告称将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而承德市教育局直接宣布暂停衡水第一中学等学校的三年招生资格。
2017年7月5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7年外地市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计划的公告》。公告称,衡水第一中学2016年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在衡水第一中学2016年招生计划205人基础上,核减该校招生计划,核减后衡水第一中学2017年在该市招生计划不超过155人。
同日,承德市教育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衡水第一中学等民办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的处理公告》。公告称,接家长和学校举报,经该市教育局核实,衡水市第一中学、二中实验学校、正定实验学校、武邑宏达学校、衡水英才学校、衡水市冀州区富宁学校、衡水市冀州区信都学校、衡水市冀州区第一中学虽在承德市备案,但未遵守承德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公办学校名誉进行招生宣传,擅自提前违规招生。
承德市教育局宣布,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推背图全文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取消上述学校在承德市三年之内的招生资格,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此前据多家报道,省教育厅6月1日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办学行为进行整改的通知》。这份《通知》称,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成立了专项检查组,于5月9日对衡水中学和衡水第一中学的招生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两所学校均程度不同存在着不规范甚至违规办学招生情况。
此后在6月17日衡水市教育局曾公开表示,6月5日,市教育局接到上述省教育厅通知后,已对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分别做出加快整改的全面安排部署。目前,正逐项落实。此外,衡水第一中学和投资办学方已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见,表示共同好教学秩序。
省教育厅日前还发布《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应在招生前,将学校招生计划等报送其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不得以虚假宣传、减免学费、钱物励等方式恶意竞争,抢夺生源。对违反进行招生的学校,其教育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于严重违规招生、招生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可暂停其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