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本报讯(通讯员刘子珍李求军)近日,省迁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省承德市委原副秘书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该案是省监察委成立以来立案调查并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迁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利用担任承德市兴隆县县长、县委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2万余元。截至案发,对共计折合人民币1085万余元的财物不能说明来源。因此,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此案多、犯罪事实多的情况,运用多示证的方式,分组、全面、清晰地展示了全案,及其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剖析了自己犯罪道的思想轨迹,当庭表示、。
被告人近亲属、市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人员、迁安市监察委部分人员共计50余人旁听了庭审。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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