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和《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文件,结合市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公开招聘法律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共6名,现公告如下:
主要职责是:对承德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措施和;为承德市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承担承德市立法和市规章工作的前期调研、组织开展法制理论、工作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一)选聘范围。面向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进行公开选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二)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体检、复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2018年承德市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承德市法制研究中心拟公开选聘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专业要求详见《承德市人民法制研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联系人:董江娜,联系电线.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需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信。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5寸免冠照片,毕业证需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书》。
2.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有关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市招聘办核准。
2.面试流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进行分组,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3.考生面试要求:(1)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2)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具有3年以上法律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优先选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不能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测评考核通过后,按相关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拟选聘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生要按时提供本人政审等相关材料,复核合格后在承德市网(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
1.经公示无的拟选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被聘人员按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承德市办公室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