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承德市本级财政共投入资金5318.32万元,为医药卫生体制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足额落实对新农合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制度建设。今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均从2013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为确保承德市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市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投入新农合补助资金3472.94万元、居民医保资金1100.58万元。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30元提高到35元,市本级足额安排资金532.5万元,并及时拨付到县区,确保了城乡居民享受到建立居民档案、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落实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医补助政策,推进药品销售乡村一体化管理进程。2014年,按农业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补助。承德市按照负担标准足额落实补助资金212.3万元,减轻了农民的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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