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健康生活> 文章内容

广西柳州一男科医院医生在值班时被患者持刀

※发布时间:2023-2-14 20:49:04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司马南近况“太冲动了!”广西柳州,一男性专科医生在医院值班时,被一名患者持刀袭击后,不治身亡。据极目新闻报道,53岁男科医生梅某,家人都住在湖北武汉,其在柳州某男科医院,已经上班十几年。

  6月21日晚上8时许,梅某在医院值班时,被一名患者持刀后,逃到一楼向工作人员求助。不幸的是,即便医护人员已经对梅某及时抢救,但梅某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被宣告身亡。目前,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

  说起是发生在男科医院的刑事案件,或许许多网友第一反应,就是患者可能在医院被“乱收费”、“治疗效果未达到预期”而引发的。

  但是,法律讲究的是依法。对于上述这两种情况,患者持的,可以先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来表达。实在不行,我们还有《民》可以信赖。

  总而言之,持刀伤人,一定不可取。就本案而言,要么就是故意罪,要么就是故意罪追责,更的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致人死亡的,起步量刑就是10年以上,最高都可处死刑。

  强调一点,可能在患者心目中,梅某存在,即可能涉及到“乱收费”、“治疗效果未达到预期”等问题,但这并不能以患者的角度来判断。

  从法律角度来说,认定被害人是否存在,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其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序良俗;二是其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具有关系。

  换而言之,梅某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需要警方和主管部门经调查取证后,方能下。但即便梅某是存在,也只能对患者从轻处罚,并不能免除刑罚。

  最后,“人生不如意事常!”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任何事情,务必要冷静,即便是受到委屈,我们也应该要相信法律,用法律来,切勿冲动。因为冲动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自己更被动,甚至是身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