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11月24日,记者从承德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31日,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医保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根据缴纳比例不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按8.5%比例缴费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为3883.92(含补充医疗保险120 元);按5%比例缴费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为2334元(含补充医疗保险120元)。此外,也有部分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另外的缴费方式,他们将医保费存入承德银行办理的医保专用银行卡中,对于这种情况,银行将自动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如有变更缴费标准的,需要在12月4日前到医保中心确认缴费,过期将视为按原标准缴费。2015年1月——12月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2016年医保费,2016年4月份持退休审批表、解除关系书到医保中心办理转退手续。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因特殊情况,未在1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期缴费的,可以在2016年3月31日前到医保中心办理补费手续,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是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未在2016年3月31日前补足欠费的,视为断保,再参保时执行 6个月等待期制度。
今年11月底,丰宁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人社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替代了原医保卡,,实现了全市看病就医“一”。
从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6年1月1日起,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将停用,启用省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便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年底,宣化区将全部启用社保卡,医保卡将作废,如社保卡没到手,医保卡不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