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14页综合评分表中商务报价部分的评分标准变更为:(1)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且磋商报价不高于预算价的磋商报价为有效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完全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有效磋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基准分30分,其他磋商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2、投标金到账截止时间延续至2018年1月28日17时00分3、报名时间延续至2018年1月22日17:00。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2018年1月22日17:00前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30日09时30分,磋商地点为“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5、磋商供应商网上提疑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24日17时00分。6、采购人解答截止时间更改为2018年1月25日17时00分。
备注:特别说明:1、在变更公布前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再次登录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重新下载变更后的磋商文件。2、原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不符的,均以变更公告及变更后的磋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