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晓丹,通讯员薛洁) 56 岁的李文娟在我市某企业工作,退休后她决定去和儿子安度晚年。去年体检时,她突然被查出患了胃癌,在做完手术后,李文娟还需要进行7 次化疗,可由于李文娟在承德医保参保,每次在进行化疗都不能报销,高额的治疗费让李文娟一筹莫展。
今年,李文娟得知,从1 月1 日起,我市扩大了城镇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报销范围,自己从承德进行申请后, 在进行完化疗,再拿着手续,回承德就可以报销,着实让她松了口气。
8 月10 日,记者从市城镇医保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切实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我市对特殊门诊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的外地定点医疗机构进性肿瘤手术或肾病治疗的参保人(含异地安置人员),其门诊放化疗、透析可办理异地特殊门诊手续,参照本地管理办法和进行报销。“已确诊为恶性肿瘤尚未进行放化疗治疗的,可以办理特殊门诊手续,其检查费用参照门诊放化疗管理有关进行报销。”
另外,我市将各门诊特殊病种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录入医保市级统筹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除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患者使用胰岛素应采用手工报销方式,其他项目均可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结算,使参保人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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