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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5-6-20 23:00:0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摘要: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缴存人购买住房的首付额度、二套住房等具体情况都有相应的调整。&nb……6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缴存人购买住房的首付额度、二套住房等具体情况都有相应的调整。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缴存地无所有权住房,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要件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为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缴存额合计的50%且不超过当期房租的实际支出额。(提取要件为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所租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考虑到租赁双方为个人,特取消提供租金这一要件。)

  租房行为发生在以前年度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累计提取。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事故受到严重人身的;因见义勇为或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缴存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为提取申请日前12个月缴存额合计的20%,每年提取一次。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放宽二套房贷款条件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并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将原有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由:按照夫妻双方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计算;调整为:按照夫妻双方退休年限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倍之和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举例介绍:例如夫妻单方为40周岁的缴存人(距离退休20年),月缴纳公积金500元,且账户余额有3万元,其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为:500(元)×2(倍数)×12(月)×20(年)+3(万元) ×2=3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即为二人之和,但不得超过60万元。

  缩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缩短为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具有本市户籍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提高服务水平

  2015年6月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建部门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对接,10月底前实现与门身份信息识别系统、民政部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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