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02名,其中:市行政审批局12345热线人,市、国家税务总局定州市税务局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数据合成作战中心20人,市人社局10人,市统计局4人,市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4人,市融中心12人,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6人。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等工作由具有省级以上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1)登录网名系统,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选择所要报考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并以图片格式(JPEG)上传以下资料:
5.报名注意事项:网名采取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分。
1.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原来参加过工作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定州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份,以放宽条件报名的军队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市特巡警队员的体能测试由市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现有特巡警队员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报考市特巡警队员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体能测试结束后,由市负责,将通过人员名单向市人社局反馈。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辅助人员政审表》,对其思想表现、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果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后,正式报到时,出现未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及在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一次性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递补: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受聘者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同意留用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再续签合同。
考核晋级工资:每年由市组织对劳务派遣特巡警辅助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成绩排名,设定晋级工资每人每月300元,晋级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派遣人员在每个合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晋级工资且最多不超过两次,用工单位要确保晋级人员综合考核质量,不符合晋级条件的不能享受晋级工资,真正起到晋级一点带动一面的效果。
2.其他经费。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和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均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专户管理,由市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为每名特巡警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服装费用首次每人3000元左右,以后逐年拨付更换部分服装费用每人800元左右,以上费用均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扣缴。
1.工资待遇。其他单位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本年度定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线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为激发受聘人员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增设全勤、绩效。首签合同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790元,全勤100元、绩效100元。工资由市财政拨付各相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月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扣缴。
2.其他经费。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和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各相关用人单位专户管理,由各相关用人单位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为每名劳动监察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服装费用首次每人3000元左右,以后逐年拨付更换部分服装费用每人800元左右,以上费用均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
1.网上通知系统:,将于公告结束后正式,请报考人员及时保持关注。凡报考人员存在未在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和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前世死因分析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