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项目名称:承德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维修卫计局办公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报价人须知第11.1项 原:报价人须知第11.1项为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更正为: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人需制作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应当一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原: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逾时视为放弃。更正为: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逾时视为放弃。原:谈判时间:2019年01月03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更正为:谈判时间:2019年01月08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3、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9.2本次谈判金原:谈判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3 日09 时30 分更正为:谈判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8 日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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