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围场人,我爸妈于1971年腊月登记结婚。现在已经是七十多岁。由于保管不善,结婚证丢失。现在需要补办结婚证。可是老爸患病多年,不能自理,也糊涂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补办结婚证。父母的户口是承德市围场县四合永镇营子村。现在居住承德市双桥区。由于老爸经不住一了。老妈的身体还可以。这样状况该如何呢?我和围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沟通过,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很好。可是却没有合适的办法。在合乎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请各位领导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现在办很多事都需要出示结婚证。现在老母亲也是七十多岁,整天犯愁。各位领导给予帮助。我把户口本拍了下来。户口上写着户主和户主的关系是(妻)我需要如何才能给老人家补办呢?由于是1971年结婚,那个时候还不存档案。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所以求助各位领导。
按照2015年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七章“补领婚姻登记证”,中:当事人自己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老人被蟹钳伤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