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4年1月14日13时许,隆化县接隆化镇人任某报案称:自2012年夏天至今,其被隆化县盛某以为其儿子郝某找工作为由骗取现金20万元。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1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盛某抓获,经,其对诈骗任某20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盛某,承德隆化县隆化镇人,系隆化县某单位职工,与任某夫妇相识。2012年3、4月份,任某夫妇在与盛某的聊天过程中,透露其儿子郝某还没有工作,生活压力很大,想让盛某帮帮忙。盛某当即表示自己在承德市有“关系”可以帮助郝某安排工作。几天后,盛某以郝某可以被安排到承德市某单位工作为由,一次性向任某夫妇索要现金11万元,为了能让孩子尽早找到工作,任某夫妇就四处筹借凑齐了11万元给了盛某。后来盛某又以各种名义和理由向任某夫妇陆续索要现金累计20万元。直至2013年年底,任某夫妇发现盛某一再向他们索要钱财,儿子的工作事宜却迟迟落实不了,便向盛某询问,盛某一再搪塞。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