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53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其他毕业生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二)招聘对象: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承德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包含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7号)中所列范围的,开考比例按照此文件执行,报名低于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9月20日至1999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带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由相关学校提供证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题本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选调。实行网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缴费时间:2017年9月24日8:30至2017年9月29日 12:00,未在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主管:省委指导: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主办:省委员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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