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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万华新世界小区业主物业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21-1-3 14:55: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业主于2016年10月29日签订万华新世界小区楼房购买合同,由于办理贷款手续直至2017年2月得到银行放款通知才能办理房屋钥匙交接手续,泰国佛牌极度危险物业公司承德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时却按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费,即收取从去年10月到今年2月共5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业主找其理论收费依据,物业公司不但未提供相关书面依据并且态度极其恶劣。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承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和基准价格的通知》相关,物业费的收取时间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双方遵照执行。签订了购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后,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办理入住手续不影响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服务费,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入住手续,应有开发商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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