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原告王某某与第三人王某系亲兄弟,对双方继承的宅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产生纠纷,经申请后,承德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巅峰小保姆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该案过程中认真研究案情、并进行现场勘查、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认为该案原告与第三人矛盾由来已久,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双方当事人冲突,查明案情,妥善解决争议,市中院向被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最大可能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并就法律法规适用向各方当事人提出。
承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讲到:“今天的庭审是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就本案而言,县政府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的行政确权行为。庭后各方应充分沟通交流,政府相关部门会积极组织协调,争取将矛盾解决。”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力争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真正实现“官民”平等,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消除老百姓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使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提高行政机关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