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前刚给“房东”交完房租,没想到真正的房主来收房了。“300元押金连同一个月的房租都打了水漂。”1月28日,承德市民马先生致电本报,讲述他在网上租房时遇到的糟心事儿。
马先生今年23岁,去年年底从北京某部队转业回到承德,在一家影楼打工。由于急于找到住处,他在58同城上找了一间房,这间位于南兴隆街的3室楼房出租一间,月租500元,自称“房主”的王先生留了联系电话。“王先生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并把电费折也给了我,我觉得人很爽快,真没多想。”看房后,小马觉得很划算,陈某要求他缴纳3个月的房租,但是小马一时拿不出钱,在陈某的要求下,他缴纳了300元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未签订租房协议,并承诺“月底发工资后再交齐。”
可是让小马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住进新房不到2个星期,有一位女房东登门寻找“房东”王先生。对方拿出了房产合同和房产证,她与租客王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2月1日到期,她最近拨打陈某电话却一直关机。和小马一样,另一位房客陈先生去年12月入住,缴纳了到今年2月底的房租共计1500元。此时,小马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二房东”。
采访中,我市警方提醒市民,租房时应尽量核查房主个人信息和房产信息,如果对方不能提供也应得到房东的转租授权,另外一定要签订租房协议,避免上当受骗。(记者刘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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