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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市场监管“红黑榜”公示

※发布时间:2024-6-23 14:58:2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局《关于推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全区组织开展“三小”红黑榜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诚法生产经营的“三小”红榜信息向社会公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黑榜信息向社会,用足用好信用监管、监督、社会共治手段,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现将第一期公示名单公布如下:

  食品生产经营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红黑榜”管理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诚实守信、守法生产经营

  违反《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违反《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开展食品经营活动,违反《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